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关于印发<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康职院学字〔2023〕11号)及我校《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了更好地动态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动态调整工作,对家庭突发变故的在校生及时进行帮扶。经学生本人申请、年级评议、学院初审并公示、学生处复核等程序,在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困难生名单基础上,本学期共325名学生未提出困难等级动态调整,共7名提出认定及等级调整且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新认定4人、困难等级调整3人)。根据本学期困难认定结果显示,特别困难192人,困难38人,一般困难102人,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实名向学生处反馈。
公示期:2025年4月18日至4月24日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20-82876610
地 址:综合楼102办公室
附件: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等级调整名单.xlsx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