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各班级: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康职院学字〔2023〕11号)及我校《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康职院学字〔2025〕12 号)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年级评议小组评议、各学院初审并公示、学生处审核、学校认定工作组复核等程序,共认定出33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邮件实名向受理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4日——10月30日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6610
电子邮箱:kdxscxszzgz@163.com
受理部门:学生处(综合楼102室)
附件: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汇总表.xlsx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