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违纪学生处分的救济、执行与解除的规定(试行)
2022.04.1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转化工作,加强对违纪学生教育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和《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纪律处分决定作出以后,学院职能部门或受处分学生所在系部应当及时将处分决定书送达被处分当事人, 并告知其如果不服处分决定,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以内,可以依照《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