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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有效发挥国家助学贷款的教育帮扶、精准资助作用,实现“应贷尽贷”的政策目标,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要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贷款期限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确定;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70个基点(即LPR5Y-0.7%)执行;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5年的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资助。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并入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以上高校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学生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且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三、申请流程

     满足上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对象”条件的贷款学生通过电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以下简称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或手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APP注册并按指引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未经预申请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表》)并个人承诺。

      1.首贷。首次贷款学生(含高校录取新生和高校在校学生)携带《申请表》(未经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携带《认定表》)、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与共同借款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签订借款合同。

      2.续贷。我省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远程续贷办理,续贷学生可自行选择远程续贷和现场办理。远程续贷办理流程:通过电脑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或手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APP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提交续贷申请→学生核实个人信息→选择办理模式(选择“线上签订合同”)→合同信息确认→身份认证→确认提交→接收回执验证码。

      四、回执录入和贷款发放

      1.回执录入。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入学后需及时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贷款《受理证明》或受理回执。各二级学院统一收集汇总后于2026年9月10日前将《2026-202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及《受理证明》或受理回执(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同时,各二级学院需及时核对学籍、学费、欠费等相关信息,尽快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汇总统计工作,确保学生成功贷款。

      2.贷款发放。学校录入回执后,学生贷款正式生效,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按程序将分批发放贷款至学生贷款账户(支付宝或招商银行账户),再划扣到各学校学费账户,用于缴纳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资金留在学生贷款账户作为个人生活费,不得用于抵扣其他费用。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有序推进,确保实现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的政策目标。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影响

近年来,国家从提高助学贷款额度、延长助学贷款最长期限、降低贷款利率、简化申贷手续、推进贷款合同电子化、推进续贷远程线上办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惠民、便民力度。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要点和远程线上续贷办理等的宣传解读;要进一步丰富宣传素材和宣传形式,可以采取召开主题班会、悬挂条幅、制作展板、印发宣传材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理流程和还款流程的宣传工作,提升宣传实效;要充分利用招生宣传、暑期社会实践等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

    (二)优化服务手段,提高工作水平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好事办好、便民利民”的原则,进一步创新和优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项服务,提高助学贷款工作水平。一是畅通咨询渠道。开通助学贷款咨询服务热线,通过官方公开渠道及时对外公布,安排专人耐心、细致解答学生及家长的相关咨询。二是做好办理提醒。及时告知有意向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密切关注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贷款办理时间节点,按时依规完成申请办理,避免错过受理时限。三是强化续贷引导。加大远程续贷的宣传力度,在新生大规模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前,引导需要续贷的在校生尽快网上申请续贷,错开现场办理的高峰期,确保贷款办理更加平稳高效。

    (三)筑牢诚信防线,加强贷后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将诚信教育与风险防范教育融入日常思政工作,线下依托新生入学教育、主题班会等场景,通过案例剖析、互动答疑,普及征信常识、贷款违约后果及金融防诈知识,切实增强学生诚信素养和风险辨识能力。线上依托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常态化推送政策解读与防诈科普内容。建立贷款学生动态跟踪机制,建立个性化服务台账,通过电话回访、线上沟通及时掌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精准开展政策帮扶。积极组织金融知识竞赛、助学贷款政策宣讲等活动,推动诚信教育落地见效,构建宣传、教育、管理、实践一体化诚信风险防控体系,推动助学贷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