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审小组审核、学院学生处初审、学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表决,确定卢嘉敏同学上报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以署实名的方式提出。学生处办公室地址:综合楼103。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9日